Re: 法律問題... - 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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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lpiejo (熱的要命)》之銘言:
: 我想到先前一個case
: 新航空難之後,在台灣訴訟的罹難者家屬都無法得到預期中的賠償
: 可是有一個家屬到美國去控告新航 因為新航是一個跨國企業
: 在美國也有公司所以可以告 那消基會是不是也可以到美國去告Nike呢
: 只是個想法 不知道正不正確

如果 Nike.tw 是獨立公司 代理 Nike 廠牌 進口
那就應該是只有台灣地區的事情, Nike.us 應該只有負責監督
可是如果.. Nike.tw 是 Nike.us 的子公司..
那到美國告 Nike 應該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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