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http://goo.gl/Eh3mW5
修改的三項規則分別如下:
1. 原先規定只有在第四節及延長賽剩下兩分鐘時,對無球球員犯規會使對方得到一次罰
球而且保有球權,現在將會改成每一節最後兩分鐘都適用這條規則
2. 新增一條規定,若是發球時在"球離開發球員的手之前"出現"防守犯規"的話,即使只
是為了卡位的普通犯規亦然,都將使對方得到一次罰球並保有球權
補充:僅作用於每節以及延長賽最後兩分鐘
3. 惡意犯規(Flagrant Foul Rule)是用來保護球員不受危險及過當的故意犯規用的,而
現在,如果你跳到一個球員的背上來故意犯規,也會被以這條規則吹判了。 其實過往這
個動作就有吹F的空間了,不過不是像更改過後的自動吹F
這也保護那些不會罰球的保護過頭了
針對第三條,CP3表示:
--
1. "我需要勇敢地做出改變,離開我習慣的舒適圈"
2. Durant:離開雷霆是這輩子做過的最難事
3. KD:我已不是一雙鞋只值$88的球員
4. Durant表示,他不但不認為加入勇士是奪冠捷徑,甚至說這才是最困難的路。
5. 投靠敵人被罵翻 KD:我不能控制你的心情
6. 杜蘭特與勇士簽約 忍痛離開雷霆讓他哭了 --「你怎能不愛KD?」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