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e comes new rules - 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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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2新規則差異摘要整理
1-3比賽場區的畫線
國際排球總會主辦的世界性比賽和正式比賽場地,在攻擊線的邊線外兩側,各劃五段長15公分、寬5公分,間隔20公分的延伸虛線,虛線總長為1.75公尺。劃一條「教練限制線」:在球員席前、攻擊線虛線末端開始,平行於邊線,一直到端線的虛線。用來限制教練的活動區域。

1-4-4自由球員替換區
球員席前的無障礙區,從攻擊線延長線到端線的延長線所構成區域。

4-1球隊的組成
國際排球總會主辦的世界性比賽和正式比賽,醫師必須事先獲得國際排球總會的認可。成人組球隊最多可有14名球員,最多12名普通球員。

4-3-3球員的球衣號碼必須使用1到18號。
國際排球總會主辦的世界性比賽和正式比賽,球衣號碼必須是1-20號。

5-2-3-4教練可和球隊其他成員一樣,對場上球員進行指導。教練可在球隊席前,從攻擊線的延長線到熱身區之間的無障礙區內站立或走動,以進行指導,但不得干擾或延誤比賽。
國際排球總會主辦的世界性比賽和正式比賽,教練指導時必須在限制線後。

5-3-2當教練必須離隊時,包括被處罰。助理教練可由比賽隊長提出請求,經第一裁判同意後,承擔教練的權責,在教練缺席期間。

6-1-3回合和完成的回合
所謂「一回合」(a rally),是指發球員擊球瞬間起,到構成死球(out of play)止的一連串比賽段落。完成的回合(completed rally)則指該比賽段落結果導致任一方得分。

11-2網下侵入對區
11-2-2-1允許球員的單(雙)隻腳掌越過中線觸及對方比賽場區,但必須該腳掌的某一部份仍與中線接觸,或仍在中線上方。

11-2-2-2腳掌以上的其他身體任何部份可觸及對方比賽場區,但不得妨礙對方。

11-3觸網
11-3-1除非妨礙比賽,否則球員觸網不判為犯規。
11-3-2只要不妨礙比賽,球員可以觸及網柱、網繩或標誌竿外其他任何物體,包括球網本身。

11-4網邊球員的犯規
11-4-1球員的整個腳掌侵入對方比賽場區。

11-4-4以下情況為妨礙對方比賽:
a. 球員在擊球動作中觸及球網上沿帆布帶或標誌竿網上80公分部分。
b. 擊球時藉助球網。或
c. 因觸網而己方得利。或
d. 動作影響到對方合法的企圖擊球。

14攔網
14-1-1攔網是球員靠近球網,將手伸出高於球網上沿,攔阻對方來球的動作,不管觸球時球的位置高度。只有前排球員可以完成攔網,觸球時身體需有部分高於球網。

15正規的比賽中斷
正規的比賽中斷有「暫停」與「替補」。提出的時機是在完成的回合後,第一裁判下一球指示發球鳴笛前。

15-2請求正規的比賽中斷
15-2-1唯有教練或教練缺席時的比賽隊長,只有他們可以請求比賽中斷。

15-10球員替補程序
15-10-3a請求替補時,在比賽中斷時進場替補的球員必須進入替補區準備比賽。

15-10-3c記錄員或第二裁判使用蜂鳴器或哨音認可替補請求。國際排球總會主辦的世界性比賽和正式比賽,替補時需持用替補號碼牌。

19-1自由球員的指定
19-1-1每一球隊有權利在登記的球員中,指定最多兩名為專門防守的「自由球員」。
國際排球總會主辦的成人組世界性比賽和正式比賽,隊員超過12人時須指定2人為自由球員。
19-1-3賽前教練指定一位先發自由球員,如有另一位則為預備自由球員。

19-2自由球員必須穿著比賽服裝(如為再度指定的自由球員則穿背心),至少球衣顏色應與其他隊友顯著不同。自由球員的比賽服裝可以有不同的設計,但必須和隊友同樣有號碼。
國際排球總會主辦的世界性比賽和正式比賽,再指定自由球員需穿同原自由球員顏色樣式上衣,但保留自己的號碼。



19-3-2-3自由球員的替換次數不受限制,但兩次替換之間必須隔著完成的回合(除了受傷或因被處罰的強制輪轉)。
在指示發球的鳴笛之後及發球的擊球之前所做的替換,雖不必拒絕,但在該球成死球後,應給予口頭警告。
如再有上述的拖延替換發生,應在比賽中斷時判為延誤懲罰,下一球的發球隊由懲罰結果決定。

19-3-2-5不合法自由球員替換,處置同輪轉錯誤。

19-3-3-1教練可以請求以預備自由球員更換先發自由球員,但每場只能一次。時機必須是在自由球員不在場上時。此替補過程須記錄在記錄表備註欄和自由球員控制表上。

本場比賽原自由球員不得再上場比賽。

若預備自由球員受傷,教練可再指定當時不在場上的一般球員為新的自由球員(不可用原先發自由球員)。

如果隊長被指定替補自由球員,則必須放棄隊長權利,自由球員受傷導致的自由球員替補不計入與一般球員替換的過程。

19-3-3-2再指定的自由球員號碼須記錄在備註欄。

22-2-3-3如果是後排球員或自由球員攻擊犯規,兩位裁判根據22-2-3-1和22-2-3-2判決動作程序來動作。

22-3-2-3-g第一裁判職責增列---後排球員完成攔網或自由球員試圖攔網。

24-3-2-4第二裁判職責:後排球員完成攔網或自由球員試圖攔網,後排球員或自由球員攻擊犯規。

25-2-2-3記錄員使用蜂鳴器宣告替補請求、登記暫停和球員替補,掌握其次數,並通知第二裁判。

25-2-2-6記錄員登記各種判罰和不當請求。

26-2-2-2助理記錄員通知裁判對於自由球員替換的疏忽,使用蜂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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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隻奇怪的鳥
牠是極樂鳥
極樂鳥的羽毛抖一下
光芒亮得飛出銀河系
一直飛
飛到沒有光的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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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0-01-28
4-3-3球員的球衣號碼必須使用1到18號,那普通比賽可以到20號嗎?
David avatarDavid2010-01-29
11-4-1 所以半個腳掌不算啊?
Ula avatarUla2010-02-02
11-2-2-2那整個人趴進對面,可是腳掌還在場內可以嗎
Delia avatarDelia2010-02-03
我覺得重點還是在後面那句:但不得妨礙對方
Leila avatarLeila2010-02-07
攻擊完身體部份觸網算不算犯規?
Erin avatarErin2010-02-12
回一樓,若主辦單位說「可以到20」,那就可以。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02-16
L的規範更多元 會不會造成各職位不再純粹?例如大砲兼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