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君有在新聞上表示:
如果淑君有意參加2012倫敦奧運,政府會補助300萬"培訓金"
如果淑君不參加2012倫敦奧運,政府會保證給她一份"穩定的工作"
而淑君對於亞運的計畫是,得牌後可以到大學任教
所以並沒有直接頒發300萬獎金
※ 引述《L22M (翠鳥)》之銘言:
: 【陳騰芳/新竹市(基金會執行長)】
: 有關楊淑君在廣州亞運受委屈一事,國內的反應有適當者,但也有過當者,政府的
: 反應就有值得檢討之處,行政院決定頒發三百萬「專案獎金」給楊淑君一事,個人認為係
: 過當之舉。
: 亞運金牌獎金三百萬元,這是政府規定的獎勵辦法,但楊淑君是在預賽時受到不公
: 平裁判,即使這場比賽她贏了,以她的實力當然有可能贏得金牌,但賽場上沒有絕對保證
: 的事,往後複賽、決賽她可能贏也可能輸,行政院怎麼可判定她「一定贏到底」?這種情
: 況頒發獎金,即使是「專案獎金」,對過去類似案例,仍無法交代。
: 假設楊淑君是在決賽時受到不公平對待,而且是以極懸殊的比數領先,最後卻被判
: 定輸了比賽,這種狀況頒發專案獎金,或許較為適當。替楊淑君爭取應有的權益、維護她
: 的名譽等等,以及為「所有」表現傑出的運動員(不是只為楊淑君一人)安排工作,這些
: 都是政府部門該做的事。頒發「專案獎金」實宜慎重考慮。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x11201011230047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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