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她三百萬獎金 不妥! - 奧運,世大運,亞運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陳騰芳/新竹市(基金會執行長)】
 有關楊淑君在廣州亞運受委屈一事,國內的反應有適當者,但也有過當者,政府的
反應就有值得檢討之處,行政院決定頒發三百萬「專案獎金」給楊淑君一事,個人認為係
過當之舉。

 亞運金牌獎金三百萬元,這是政府規定的獎勵辦法,但楊淑君是在預賽時受到不公
平裁判,即使這場比賽她贏了,以她的實力當然有可能贏得金牌,但賽場上沒有絕對保證
的事,往後複賽、決賽她可能贏也可能輸,行政院怎麼可判定她「一定贏到底」?這種情
況頒發獎金,即使是「專案獎金」,對過去類似案例,仍無法交代。

 假設楊淑君是在決賽時受到不公平對待,而且是以極懸殊的比數領先,最後卻被判
定輸了比賽,這種狀況頒發專案獎金,或許較為適當。替楊淑君爭取應有的權益、維護她
的名譽等等,以及為「所有」表現傑出的運動員(不是只為楊淑君一人)安排工作,這些
都是政府部門該做的事。頒發「專案獎金」實宜慎重考慮。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x112010112300475,00.html

--
○○○○○○○○○○○○○○○○○○○○○○○○○●
竹永運君大大公內香大三中頂三民北田新前博縣縣縣光麻六東東東
綠線 南貞動毅同埔義湖山庄姓埔埔廠富門美竹溪愛政議立明園家海海海
  國公中國 路國  橋   國國 醫 國府會體自 /國 國
  小園學中  小      小小 院 中  育強 高小 際
                       場  鐵  村

--

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11-26
難得理性。
Thomas avatarThomas2010-11-29
我就知道會有這樣的新聞出來 ~"~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12-02
政府千萬不要有給錢就了事的想法...我比較擔心這個...
Ina avatarIna2010-12-05
不管有沒有給他這個獎金 都會有聲音
George avatarGeorge2010-12-08
非常同意這篇的說法
Hedda avatarHedda2010-12-11
工作比較實在 那300列為未來在奧運金牌的激勵也不錯
Elma avatarElma2010-12-14
偽L2M
David avatarDavid2010-12-16
直接給獎金真的不好...但如果他有意進軍奧運多補助點
訓練經費倒是可以
Lauren avatarLauren2010-12-19
可以給錢 不要用金牌的名目
David avatarDavid2010-12-22
體委會不是說了 三百萬是有限制用途的 不是"獎金"
Ursula avatarUrsula2010-12-25
她現在要找教練工作還會有問題?
David avatarDavid2010-12-28
直接頒真的不當 必竟真的沒拿牌 對以前或以後 拿銅拿銀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0-12-31
建議是以「特殊個案」來處理會好一點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1-03
推3F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1-06
沒拿牌還是有很多教練工作可以作 但要到大學任教就難了點
Delia avatarDelia2011-01-09
選手 或是拿金的選手來說 不是很公平 如果是培訓基金倒可
Jake avatarJake2011-01-12
多少名選手也失業阿...所以有時候實力不一定是工作保證
Lucy avatarLucy2011-01-15
不要用「亞運金牌」的名義會比較好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1-18
不能認同這篇新聞再多...
Megan avatarMegan2011-01-21
以接受... 問題是不應該變成專案開特例... 還是用通例規則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1-23
畢竟得牌希望是我們自己喊的 比賽沒看到最後誰也說不準
Kelly avatarKelly2011-01-26
來解決 如果覺得現有通例不好 那就改現有通例 讓以後人也
能適用... 畢竟她很努力 但努力的人不只她一個....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1-29
同意不發300萬獎金
Ina avatarIna2011-02-01
培訓或輔導就業都可以 直接給獎金就有問題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2-04
會發嘛..... 選舉完就不會理她了
Liam avatarLiam2011-02-07
如果這樣給獎金 那其他項目第4明也可以要求嗎 就差一點而已XD
Olivia avatarOlivia2011-02-10
把這三百萬用來培訓楊淑君到2012倫敦奧運比較適當...
James avatarJames2011-02-13
推這篇的論點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2-16
中肯
Robert avatarRobert2011-02-19
有人大便 有人幫忙擦屁股 這就是所謂的分工合作?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2-22
確實對其他金牌的選手不公平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2-25
起碼比ˇ灑$在九層塔還要好
Ida avatarIda2011-02-27
樓上你跑錯版了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03-02
同意 如果這樣能給 以前被凹的選手是不是要一起補發?
以後又怎麼判定是不是被污了?
Lily avatarLily2011-03-05
金牌戰不一定打得贏吳靜鈺...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3-08
我也覺得給個5、60萬的以慰問金的名義給就好,300萬等同金
Isla avatarIsla2011-03-11
牌選手獎金,有點不妥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3-14
畢竟她不一定會贏吳靜鈺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3-17
沒被禁賽能參加奧運才有,新聞都報了…
Jack avatarJack2011-03-20
選舉要到了 當然一定要給他300萬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3-23
希望政府能給予榮譽國手穩定的工作或教職!!
讓所有的國手都能無後顧之憂的為台灣奮鬥!!!!
Lily avatarLily2011-03-26
說到錢就傷感情了
Olive avatarOlive2011-03-29
給他3000K 那其他沒得牌的選手怎麼辦?? 同意不發獎金~
Andy avatarAndy2011-04-01
或許300W是太多了 不過他都穩贏的 至少有150吧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4-04
推 專案獎金
Eden avatarEden2011-04-06
新聞有報 這三百萬是培訓金 要願參加奧運才有 不是獎金
Tom avatarTom2011-04-09
政府是嫌錢太多嗎?
David avatarDavid2011-04-12
我認為比照金牌給300萬也太多了點 欠缺周詳
Tom avatarTom2011-04-15
有人大便 有人幫忙擦屁 https://muxiv.com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4-18
選舉要到了 當然一定要 https://da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