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爭球 - 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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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籃球規則

12.1.2 當一名或多名不同隊的球員各以單手或雙手緊握球體,如不用粗暴動作則
不能獲得球時,即宣判“爭球”。


正規賽進攻最後一波信安搶到籃板後被吹爭球
以規則來看雖然並沒有判錯
但當下是韓國隊兩罰不進
防守方已確實搶下籃板取得球權
而韓國隊球員才伸手去抓這個球
然後也立即被陳信安擺脫
我認為這並不是一個好的吹判時機
比較好的吹判爭球狀況應該是雙方都同時躍起爭搶
而落地後都仍握著球

我的想法是吹判本身沒錯
但這哨音其實不必要
當然不太可能是裁判偏韓國(一般底線遠邊裁判其實不太會注意記錄臺球權指標)
但是此一吹判卻會直接影響到比賽結果
比賽結果畢竟還是該由球員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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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是男孩可以證明他勇氣的地方

而幫派則是膽小鬼躲起來的地方

< MLB洋基名將Mickey Mant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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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11-08-18
裁判的時間過很快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8-18
怎麼可能讓罰球的人進去搶到 中華隊有些細節也沒做好
John avatarJohn2011-08-20
覺得沒必要+1 很快就擺脫了 少最後一波攻擊機會..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08-24
所以應該是判給哪方球呀? 抱歉不是很懂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8-28
左邊的那個誰沒卡住...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8-31
JUMP BALL 因這節是由中華發球 所以球權是韓國的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9-05
現在爭球多半用球權輪替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