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泓志條款是不是該修了? - 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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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旅外優秀球員本身,
我是認為只要旅外到達一定年資,
就應該可以自由接觸球隊,
如果談不攏就再投入選秀。

年資方面設定一個門檻,
假設要2A以上9年,3A以上6年,大聯盟3年等等
其它職業球團一軍以上幾年等等..

當然年份只是假設,實際上可以再做斟酌調整,
年資是實的,反應球員實力上也比較實在。

那身為旅外優秀球員讓三輪這件事,
我覺得可以多另外一個選擇,
如果選擇不讓三輪,可能就是以佔洋將位置取代。
以現在制度來說,一軍可以同時登錄三位洋將,
若通過旅外選秀球員制度加入球團,
就直接佔住一個洋將位,預設是一個半球季左右,
這樣既不會卡住球隊未來,短時間內也能有所限制,
整體來說的時間還是以斟酌過後為主,這邊都只是講個大概,

要嘛讓三輪,要嘛卡洋將位置。

退一萬步來說,如果覺得這個球員有這個價值當然沒問題,
如果沒有的話,那就乖乖選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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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11-21
自由接觸就是自由球員了吧..還可以參加選秀?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9-11-23
萬年2A算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