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改成之前應該是工會提的版本(好像是)
本來是要拿來跟自由球員行使FA一起修改的
在國外打拼之球員,凡年資在6年以上,可視為自由球員
其該球隊為每二個球季只能簽約一名球員
如果改成這樣子
實際上就不會有旅外球員可能在10月被釋出
然後要等到隔年7月才能參加選秀
這對球團、選手都是二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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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要拿來跟自由球員行使FA一起修改的
在國外打拼之球員,凡年資在6年以上,可視為自由球員
其該球隊為每二個球季只能簽約一名球員
如果改成這樣子
實際上就不會有旅外球員可能在10月被釋出
然後要等到隔年7月才能參加選秀
這對球團、選手都是二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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