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花奪槍誤殺人 判3年 - 武術 Martial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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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花奪槍誤殺人 判3年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80779/IssueID/20100323

自衛扭打竟擊發「自保卻變殺人犯」 2010年03月23日蘋果日報

【賴心瑩╱台北報導】男子于明文五年前半夜與女友併行騎機車,引發後方騎士許大坤不
滿,許尾隨兩人到板橋大觀路便利商店前,持槍欲教訓兩人,于為保護女友,運用在部隊
學到的奪槍術搶走槍,拉扯間于男不慎開槍擊斃許。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于防衛過當,依
殺人罪酌減刑度輕判三年徒刑定讞。

判刑確定

曾幫于明文打官司的律師蕭顯忠表示:「于明文和女友目前應該仍在交往中,二審審理期
間,他都是透過女友和我們聯絡。」

于明文(三十歲)與女友王安妮兩人,是在二○○五年十月九日凌晨近二時,各自騎車要
回板橋市大觀路一段租屋處,兩人併行騎車經過板橋大觀國中前,因擋住後方騎士許大坤
(三十三歲)的路,許先是用三字經辱罵兩人,接著攔下兩人痛罵:「路是你們的喔?」
「台北人把妹都是這麼囂張的嗎?」于與女友聞到許身上有濃厚酒味,趕緊道歉後離開。
兩人回到住處樓下後,先進便利商店購物,豈料許竟尾隨而來,並趁兩人走出商店時,掏
槍上膛作勢要射殺兩人,于見狀怕女友受傷,先叫她往旁邊站,接著運用當兵時在部隊學
到的奪槍術,迅速衝上前去,將許手上的槍奪走。

當兵練過奪槍術

許大坤不甘槍枝被搶,立即撲上前與于明文扭打搶槍,于一度用槍托捶打許的頭、背,還
持槍指向許喊說:「你不要過來喔!」但許不理會仍撲向于,于一時心急誤觸扳機,一槍
打中許大坤左臉,子彈貫穿頭、頸部,許當場倒地死亡。

于當場被突如其來的情況嚇傻,並要求女友報警,事後于情緒激動地告訴警方說:「過去
在海巡當兵時練過擒拿奪槍術,案發時一心只想保護女友與自己,原本只是想要自我防衛
,沒想到會變成殺人犯。」

防衛過當獲減刑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于並求刑七年,法院審理期間,他堅稱是正當防衛。但法官認
為,于搶
到槍後應該把槍丟遠再徒手制止死者,若擔心死者搶回槍枝危及兩人生命,也應射擊死者
的手、腳等非要害處,讓他喪失攻擊能力就好,因此認定于朝死者頭部開槍已屬防衛過當


合議庭考量于沒前科,而且是因為行車糾紛被死者持槍糾纏,為了自我防衛才誤殺死者,
因此以自首、防衛過當為由兩度減刑,于雖然提出上訴,但仍然被駁回,最後被判三年徒
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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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03-27
實在是誇張~難怪台灣治安不會好...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03-31
欲到壞人乾脆被一槍打死算了
James avatarJames2010-04-02
為了一個人渣坐三年牢+殺人前科...
Poppy avatarPoppy2010-04-02
所以如果是打腳就沒事了嗎?
Thomas avatarThomas2010-04-04
法官認為當事人一定有辦法冷靜判斷..
Madame avatarMadame2010-04-06
機車並行不好。
Kumar avatarKumar2010-04-08
法官是智障 法學院每年都在培育腦殘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4-09
這不算正當防衛?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4-12
這種法官真是垃圾
Rae avatarRae2010-04-16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于並求刑七年"
檢方也是人渣
Delia avatarDelia2010-04-19
不是3年還5年以上就算重刑了?@@
Dinah avatarDinah2010-04-20
直看橫看頂多防衛過當還被殺人罪起訴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04-23
不小心打到大腿動脈一樣死超快...
Kelly avatarKelly2010-04-26
以殺人罪起訴和有無防衛過當不衝突
沒有防衛過當這個罪阿
Liam avatarLiam2010-04-28
不過感覺用過失致死起訴比較合理
Faithe avatarFaithe2010-04-29
法官判醫療官司常常也是這樣忽略基本
人體生理精神限制...
Dinah avatarDinah2010-05-01
這三小判決啊
Ingrid avatarIngrid2010-05-04
要是我會讓屍體拿著槍再隨處打一槍
Lily avatarLily2010-05-08
然後說是扭打中他自己誤擊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5-12
台灣的法官都不知道在想啥
Belly avatarBelly2010-05-15
前一兩天有一篇女生酒駕撞死兩人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5-15
判一年七個月 現在保護女友防衛
判三年 XDDD 好有趣的法律
Jake avatarJake2010-05-19
下次我一定先開槍打手腳
Poppy avatarPoppy2010-05-22
檢察官也有問題 直接不起訴就好啦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05-25
看來台灣殺人用車子很划算...
Hardy avatarHardy2010-05-27
當3年不如當7年,混好一點出來當老大
Elma avatarElma2010-05-28
突然瞭解為啥之前部長不執行死刑了
Oscar avatarOscar2010-06-02
死刑犯搞不好一半是最不該死的???
Linda avatarLinda2010-06-04
樓上爬一下八卦版吧~目前的死刑犯是
確定罪大惡極的~
Andy avatarAndy2010-06-09
那幾個死刑犯倒是真的窮凶惡極@@
忘記在哪裡可以看到資料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10-06-12
希望真的是他們幹的才好...我身邊有
Mary avatarMary2010-06-12
認識人就是被冤判的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6-17
另外就是誤判也不足以當成廢死的依據
Dora avatarDora2010-06-18
苦主很衰...先遇到壞人,再遇到冷血
檢察官,最後栽在白目法官手上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6-19
司法改革若不佳 冤獄依然多 那麼死刑
與否 都不會有所改變
George avatarGeorge2010-06-24
另 記得版上有唸法律相關科系的 不知
道怎麼看這件事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6-27
我當兵都沒教奪槍...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0-06-28
我想問主張被告沒有「可期待性」可否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7-02
事發當時的狀況憑我們的有限資訊甚至
Regina avatarRegina2010-07-04
是法官都很難判定:既可能是難以避免
Megan avatarMegan2010-07-07
的意外,也可能其實他有能力控制場面
Yuri avatarYuri2010-07-11
只是咽不下一口氣就開槍了。我們都不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7-11
確知法官是在哪個條件下作的判決。
Joseph avatarJoseph2010-07-14
我覺得法官應該自己遇到這件事看看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0-07-18
無期待可能性?又不是不開槍馬上會死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0-07-20
搶槍時有沒有機會誤扣板機?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07-22
這點法官根本就天真過頭吧
Lucy avatarLucy2010-07-23
不要太早下判斷,看到判決書再罵不遲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07-27
為什麼回我這個呢? 不懂 ~
Una avatarUna2010-08-01
故意開車撞死人都15萬簡單交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