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今天在球場看到一場球賽
打者擊出一球左外野方向很高且很普通的飛球~
於是打者拎著棒子慢慢的跑壘~像恰恰(彭政敏)一樣
踏上了一壘壘包後~因為左外野手沒接到球~形成安打
這時他將棒子交給了1壘的指導教練
此時~對方的教練出來抗議~他覺得將棒子帶上一壘應該違規要判出局
而主審也同意對方教練的抗議~將一壘跑者判出局
當下傻眼的我~剛好記錄台有一本2007~2009的規則書~翻了大半天
找不出任何有關可以用來解釋的規條~
所以想請各位大大一起來研究一下~如果各位能找出協會書中哪條罰則更好
或許我沒看到
這個case~我想問的是
這個真的是一個違規嗎?如果是違規該用規則書裡的哪一條罰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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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者擊出一球左外野方向很高且很普通的飛球~
於是打者拎著棒子慢慢的跑壘~像恰恰(彭政敏)一樣
踏上了一壘壘包後~因為左外野手沒接到球~形成安打
這時他將棒子交給了1壘的指導教練
此時~對方的教練出來抗議~他覺得將棒子帶上一壘應該違規要判出局
而主審也同意對方教練的抗議~將一壘跑者判出局
當下傻眼的我~剛好記錄台有一本2007~2009的規則書~翻了大半天
找不出任何有關可以用來解釋的規條~
所以想請各位大大一起來研究一下~如果各位能找出協會書中哪條罰則更好
或許我沒看到
這個case~我想問的是
這個真的是一個違規嗎?如果是違規該用規則書裡的哪一條罰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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