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跟大家討論的主題是
跑向二壘的意圖
根據規則
第八章、擊跑員和跑壘員(BATTER-RUNNER AND RUNNER)
4. 擊跑員或跑壘員在下列情形下,已喪失了不會被觸殺出局的安全保障。當比賽進行
中,在企圖前進到次壘之前,跑壘員沒有踏觸在被認定的壘包上時,是沒有安全保
障的。
(1) 當擊跑員跑過一壘後,繼續跑向二壘的行為開始,喪失了擊跑員的通過一壘免於
出局特權,成為負險狀況。
(2) 當擊跑員跑向一壘並撞移了一壘包之後,繼續跑向二壘的行為時,即喪失免於出
局特權,成為負險。
判決:擊跑員是否企圖攻佔次壘的認定,由裁判認定。如果僅只是踏在界內區
內、直接走回一壘包時,是不可以被認定「跑向二壘的行為」。
主要是想問在衝過一壘後的"轉身"
裁判要怎樣認定說有攻佔次壘的認定
我聽過三種判斷法
1.往場內轉身就算
2.在場內轉身就算
3.以上相加 在場內往場內方向轉身才算
之前我個人比較偏向於1
可是之前有一次
我take了一個往內轉的跑者
但是一壘審不抓
一壘審的理由是
只要在場外轉身都是safe
我那時候想說
會不會是我之前的觀念錯了
其實是2
結果
在某次比賽中
我們的隊員竟然被抓了
理由是他在往場內轉身(人在場外)
所以現在真的搞不懂了
去查了一下
結果在上面規則"判決"的部分
我迷惘了....
到底是要怎麼看
--
跑向二壘的意圖
根據規則
第八章、擊跑員和跑壘員(BATTER-RUNNER AND RUNNER)
4. 擊跑員或跑壘員在下列情形下,已喪失了不會被觸殺出局的安全保障。當比賽進行
中,在企圖前進到次壘之前,跑壘員沒有踏觸在被認定的壘包上時,是沒有安全保
障的。
(1) 當擊跑員跑過一壘後,繼續跑向二壘的行為開始,喪失了擊跑員的通過一壘免於
出局特權,成為負險狀況。
(2) 當擊跑員跑向一壘並撞移了一壘包之後,繼續跑向二壘的行為時,即喪失免於出
局特權,成為負險。
判決:擊跑員是否企圖攻佔次壘的認定,由裁判認定。如果僅只是踏在界內區
內、直接走回一壘包時,是不可以被認定「跑向二壘的行為」。
主要是想問在衝過一壘後的"轉身"
裁判要怎樣認定說有攻佔次壘的認定
我聽過三種判斷法
1.往場內轉身就算
2.在場內轉身就算
3.以上相加 在場內往場內方向轉身才算
之前我個人比較偏向於1
可是之前有一次
我take了一個往內轉的跑者
但是一壘審不抓
一壘審的理由是
只要在場外轉身都是safe
我那時候想說
會不會是我之前的觀念錯了
其實是2
結果
在某次比賽中
我們的隊員竟然被抓了
理由是他在往場內轉身(人在場外)
所以現在真的搞不懂了
去查了一下
結果在上面規則"判決"的部分
我迷惘了....
到底是要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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