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ngLovER (佐藤嘿嘿)》之銘言:
: 剛剛去翻了2010-2013 國際壘球規則 (中譯本)
: 在第九章『死球與活球』可以看到相關規則:
: 九-2. 下列情形為活球,繼續比賽:
: d. 當界內球通過,如下列情況,在碰觸界內區的裁判員或跑壘員:
: (1) 不含投手之內野手,且其他內野手亦無機會促使跑壘員「出局」;
: (2) 碰觸含投手之內野手後。
: --------
: 所以這個問題我想應該是引用九-2-d-(2),結果應為活球,比賽繼續。
: 推文的j大t大g大應該也是引用這條規則
: 話說還好有p大,我才敢來騙錢XD
: ※ 引述《eddyliang (艾荻)》之銘言:
: 如題,我們都知道打者擊出之球,在界內區被跑者誤觸到(跑者不在壘包上),
: 是死球狀態,判被擊中的跑者出局,其他跑者回原壘,打者則記安打上一壘。
: 但是日前打球時,發生比較特殊狀況,無人出局,二、三壘有人:
: 打者擊出強勁平飛球,投手欲接,卻只擦到球皮(手套有稍微碰到球),
: 就因投手只稍微碰到球,所以球仍十分強勁,就這樣,二壘跑者閃避不及而誤觸到球,
: 請問這一樣是死球狀態,判跑者出局,三壘跑者回三壘,打者安打上一壘,
: 還是說為活球狀態,一切正常,或還有別的判法?
: PS. 跑者被擊中之時,守方游擊手在跑者正後方準備接球。
這裡想就這個"案例"
討論九-2規則的精神~
投手只摸到球皮,幾乎沒有改變球的行徑路線與速度的情況下
那該跑者還碰到球,就跟投手沒啥關係(跑者的責任)
況且內野手還有明顯的守備機會
若是如此,裁判有沒有可能(有無規則可循)
照判 "防礙守備"呢??
--
: 剛剛去翻了2010-2013 國際壘球規則 (中譯本)
: 在第九章『死球與活球』可以看到相關規則:
: 九-2. 下列情形為活球,繼續比賽:
: d. 當界內球通過,如下列情況,在碰觸界內區的裁判員或跑壘員:
: (1) 不含投手之內野手,且其他內野手亦無機會促使跑壘員「出局」;
: (2) 碰觸含投手之內野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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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這個問題我想應該是引用九-2-d-(2),結果應為活球,比賽繼續。
: 推文的j大t大g大應該也是引用這條規則
: 話說還好有p大,我才敢來騙錢XD
: ※ 引述《eddyliang (艾荻)》之銘言:
: 如題,我們都知道打者擊出之球,在界內區被跑者誤觸到(跑者不在壘包上),
: 是死球狀態,判被擊中的跑者出局,其他跑者回原壘,打者則記安打上一壘。
: 但是日前打球時,發生比較特殊狀況,無人出局,二、三壘有人:
: 打者擊出強勁平飛球,投手欲接,卻只擦到球皮(手套有稍微碰到球),
: 就因投手只稍微碰到球,所以球仍十分強勁,就這樣,二壘跑者閃避不及而誤觸到球,
: 請問這一樣是死球狀態,判跑者出局,三壘跑者回三壘,打者安打上一壘,
: 還是說為活球狀態,一切正常,或還有別的判法?
: PS. 跑者被擊中之時,守方游擊手在跑者正後方準備接球。
這裡想就這個"案例"
討論九-2規則的精神~
投手只摸到球皮,幾乎沒有改變球的行徑路線與速度的情況下
那該跑者還碰到球,就跟投手沒啥關係(跑者的責任)
況且內野手還有明顯的守備機會
若是如此,裁判有沒有可能(有無規則可循)
照判 "防礙守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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