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防守球員,以帽子、面罩、手套或是制服的任何一部份,脫離正常位置,
去碰觸到或是接捕到擊出的界內球或是傳出之球時,所有跑壘可以按照下面規則
安全進壘。
判決:違規接捕或是違規觸球的給壘原則是:
a. 對擊出的界內球違規觸球或接捕,每位跑壘員至少可以安全前進三個壘;
超過三個壘之後,仍可以負險再進壘。
b. 對傳出之球的違規觸球或接捕,每位跑壘員可以按照自防守球員傳球出手時
所佔有的壘包算起,至少安全前進兩個壘;超過二個壘之後,仍可以負險再進壘。
上面a及b是屬於比賽進行中。
我想請問板上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規則上寫說 當發生上述違規的情況時 有A B的兩種的判決
"判決可以安全前進2或3個壘 仍可以負險再進壘 且是屬於比賽進行中"
想請問的就是 在何種時機給予安全進壘且又屬於比賽進行中?
給予進壘的情形下 不都是在裁判喊暫停之後嗎??
如有不對 請指正><
有勞各位 在此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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