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之戰 - 武術 Martial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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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難

交流、切磋、試手都跟比賽、幹架不一樣

根本沒有輸贏的問題

重點在互相學習

而非勝負之爭

我是不明白為何都要"當比賽打"

如果要當比賽

合法的場地、裁判、護具以及規則 請先全部準備好

喜愛格鬥擂臺賽的應該比別人更清楚這件事吧

沒有不就等於幹架?

打贏上法院 打輸進醫院(by maskzero XD)

這種事通常是路邊流氓混混在做的

沒有必要效法

※ 引述《excelgw (邊荒書劍)》之銘言:
: 這次的紛爭聽說是規則橋不好,
: 規則簡直像戰場上的天時,
: 逆天而行就是會打敗仗。
: 既然如此,要發揮鄉民求知的精神,
: 想稍微了解一下MMA規則。
: 嗯~網路上找不到詳細的,
: 懇請大大們幫忙補齊一下。
: 目前小弟的認知:
: 不能打後腦、脊椎。
: 禁止以頭攻擊。
: 禁止逆關節技(這個有點不懂,能折斷手不就是逆關節了嗎?)。
: 禁止插眼、擰肉、折指關節。
: 規則是用來保護選手及比賽的呈現方式。
: 立技的武術通常以擊倒對手、讓對手倒地為目標,
: 很少會在地板上纏鬥。
: 而中國武術試手有所謂的「點到為止」,空手道有「吋止」。
: 都是保護對手不因試手而受傷的防衛機制。
: 而純練立技武術遇到MMA的話,
: 就像之前in姐所提到的空手道與跆拳道的試手…
: 就.是.不.對.拍。
: 我想這兩種武術系統要切磋前,
: 最首要的是規定MMA要將人帶進寢技之前,
: 有沒有無視「有效攻擊」硬帶入寢技。
: 如果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 裁判就要硬把兩個選手分開了,
: 前提是裁判要有很明確的判斷力(像空手道吋止的判定)。
: 不過這樣又對練MMA的人很不利,
: 當裁判又變的很難為。
: 最後推出一個很腦殘的結論,
: 管他三七二十一,
: 反正切磋就當打架就對了。
: 唉~這樣一來,武術間要和平切磋,真的是難如登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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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0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幹!這梗有毒...救命~~
20331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 〒
20332 1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
20333 6/17 - 囧 (哈哈拎北有毒) \▲▲▲▲\ =
●20334 1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20335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口卡口卡嘗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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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08-07-22
推切磋的重點是互相學習
Emily avatarEmily2008-07-24
花了一千多 加上來回的時間 只能學習兩分鐘 我絕對不幹
Annie avatarAnnie2008-07-25
一回合兩分鐘啊 不然你要打到累死為止喔?這樣頂多半小時
Irma avatarIrma2008-07-30
反正去了有一整天時間 要打要觀光都可以
Edwina avatarEdwina2008-08-01
嗯...如果是我會順便觀光!XD 難得下南部嘛~也不會挑颱風天!
Ivy avatarIvy2008-08-04
不是啦 NHB跟我都在高雄 我要跟他一起上台北
不過他還沒回應
Annie avatarAnnie2008-08-08
m大跟N大在高雄切磋過再一起上台北跟北部高手討教不是獲
Megan avatarMegan2008-08-13
益更多??這樣也不會那麼累吧...
Ophelia avatarOphelia2008-08-14
本來就打算忙完要上台北一趟的
Annie avatarAnnie2008-08-17
我是說如果要我這台北人跑那麼遠去高雄的話一定會順便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