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規則 洋將一球季只能註冊在同一隊 特殊情況可以申請
應該是避免互挖牆角吧?
但是雷特是攻城師不要的
不違反本條目的吧?
而且賽務委員會5票
看黑人還用這個吵話題
想必領航員和執行長應該是投同意票
富邦和夢想家投反對也不討論
攻城獅代表這是什麼心態?
我補強可以你補強不行
更諷刺的是釋出雷特後還在那邊祝福雷特
結果人家有下家你斷他後路
前面那個祝福是假惺惺?
我是覺得小小噁心啦QQ
33.2以後乾脆用來當聯盟雙重標準代名詞好了
隔壁棚中職滾動式,我們P+33.2
不覺得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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