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球隊固定禮拜六有出賽
上禮拜遇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二局上半 一輪猛攻 7:0領先
這時候裁判表示攻守交換
(前三局 單局得分上限為七分)
不確定規章內有沒有提到
但我們自己是認為應該是避免比賽太快結束
但我回家想了一下
假設前兩局打完 14:0落後
落後方在半局內追上來 但礙於這個規則
頂多只能追到14:7 被迫交換攻守
這樣感覺這限制也是沒有什麼意義了
不知道有沒有同好有遇過類似的經驗
另外想請問海客的交通
機車只能從腳踏車牽引道嗎 有其他途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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