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牙醫爭議實際狀況 - 壘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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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oftballTeam 看板 #1FaNCT3v ]

作者: zz11aa44qq77 (水藍星空) 看板: SoftballTeam
標題: [實情] 材料牙醫爭議實際狀況
時間: Fri Apr 20 22:30:48 2012

3/22 星期四早上我們懷抱著期待的心早起去參加一年一度的台大盃

或許是因為自己年級已經大了,越來越珍惜能在校內打的比賽

當天前五局兩隊雙方互有來往,是一場很刺激的比賽

不過問題發生在六局上開始前

裁判這時說"這是最後一局"

而當時我們第一時間就上前和裁判抗議

"為什麼比賽時間還有很多,卻說最後一局"

裁判回說"在網宣上有寫,比賽剩下十五分鐘時就會告知是最後一局"

我們回說"我們記得沒有這條規則!"

裁判用很堅決的語氣說"在網宣上有!快點繼續比賽" 並且請我們快點上場

在迫於無奈下我們被迫上場繼續比賽,同時間我們場下有隊員在查網宣

該局結束此時裁判請雙方球員到場上

但同時我們也查到網宣上"並無材判宣稱的比賽十五分鐘是最後一局"

經過抗議後裁判和賽務長電話討論後,裁判宣布"繼續比賽"

此時我們隊員都在場上準備迎接下一局,

對手此時向裁判抗議,堅持不上場比賽,並說"比賽結果一切由裁判宣布"




最後請賽務長到場,賽務長也只拋下一句"我們會再跟隊長討論,目前保留比賽"

當天校壘隊長和我們連絡

我們雙方討論到規則

***台大盃網宣
八、競賽規則
1. 比賽採用國際壘總頒佈之最新慢速壘球規則
7. 預賽每場7局或70分鐘,視何者先到。平手不加賽
***中華民國慢壘規則2011-2013
第五章 、 比 賽 (THE GAME)
3. 正式比賽應打七局。
(6) 褫奪比賽(Forfeited Game),是由主審在下列情形下,宣告褫奪有過失的一方的比
賽權利,由另一方獲勝。
  (a) 球隊未到場,或到場拒不比賽或未按賽程時間上場比賽。
(d) 球隊運用技倆,故意拖延或加速比賽。
(7) 未完成的比賽或平分比賽,將從第一局開始重新比賽。重新比賽時,攻守名單可以
重填。
第十一章 、 抗議(PROTESTS)
2. 下列幾點是屬於可以提出抗議的:
  (1) 裁判員對規則解釋錯誤。
  (2) 裁判不履行正確規則,處理所發生的情況。
  (3) 對於違規的狀況,處罰不正確。
4. 狀況發生後,在投手投出次一球之前,必須先提出抗議的意圖,否則代表放棄抗議
機會,事後不得異議。對於球員是否有資格的抗議是例外的,這種抗議隨時生效:
7. 持續抗議或書面抗議的結果有以下三種情況:
  (1) 抗議不成立,比賽結果不變。
  (2) 抗議因誤解比賽規則而成立,比賽自誤判發生的原點,依正確規則改判後,重新
比賽。審議結果抗議成立,但不認為提訴隊因該誤判而失去勝利機會者,不會重
新比賽。
  (3) 球員資格問題的抗議成功時,犯規隊被判褫奪比賽。

當時校壘隊長提到"15分鐘的規則是我們自己的內規,也很抱歉在比賽還有22分鐘時
就宣布最後一局,我現在能做的是重開比賽從6局上22分鐘開始打,但在六局結束後如
果少於15分鐘將不開第七局

我們問說"為何有這內規卻沒在任何規則上提到卻要我們被迫遵守?"

隊長答說"你們在列隊時沒有對規則提出問題!"

我們說"但比賽不應該有內規這件事情吧!"

隊長答說"我們裁判都是統一十五分鐘宣判最後一局"

而同時我們也得知在3/16的某一場比賽中

有選手在比賽時間剩下5分鐘時詢問裁判比賽是否要繼續進行

該場裁判回答"比賽要打滿七局或七十分鐘,所以比賽繼續"

因此在和校壘隊長討論此規則

最後校壘隊長說"我現在判定的是比賽從6局上開始,但在6局上結束後如果比賽時間
剩不到十五分鐘就不開第七局"

討論至此雙方都已經累了,因此校壘隊長說"到時我會再請雙方隊長和我們面對面討論"

經過了一個禮拜,我們卻一直沒有收到校壘隊長的通知,於是我們寄了信詢問

經過了一個禮拜後有個校壘隊員(不是之前的校壘隊長)來電說"我們已經決定比賽結束"

我們回說"你們隊長不是說會召開三方會議?為什麼就這樣自己決定!可以請你們隊長來解
釋一下嗎?"

校壘隊員回說"我再詢問隊長"

又經過了幾天,我們依然沒有收到任何消息

於是我們打電話詢問校壘隊長是否已經約好時間

校壘隊長回說"我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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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一支參賽隊伍,很尊重裁判的判決

但是建立在有理的前題之下!

而現在卻被迫結束比賽,在此我們有幾個疑問想請問校隊

1、為何會有所謂的內規?但此內規卻又不是每一場統一的規定!
2、為何一場比賽明定70分鐘,但我們只打了48分鐘就被強迫比賽剩最後一局?
3、為何當天裁判很明確地說出"比賽繼續",但在協商的過程中確有自稱校壘學長的
  博六同學說"沒這回事"而不以該場裁判的最後判決繼續進行比賽?
4、為何校壘的最後判決並非以該場裁判當天所說的最後判決"繼續比賽"為判決,卻因
  為在協商過程中對手堅持不出賽而要我們接受沒打完的比賽?、
5、為何A組內發生兩次重大的爭議性判決(分別在不同的兩場比賽),而在協商的過程
  中,我們一直揹負""可以不要參加、可以自己辦比賽""的罵名,我們真的只是想
讓這比賽更好,讓大家能在更公平的規則下去享受每一場的校壘比賽!



大仁哥特攻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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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04-23
推!!!
Rae avatarRae2012-04-28
內~~~哩瑪!!! 一年一度的盛會不可那麼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