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安
如題目
雖然我們不應該過度檢視球員的私人生活
小弟也不認同球員在下班後被媒體跟拍
但是回顧過去也可以發現有諸多案例涉及周刊拍到的桃色風波
有
志祥哥哥(此志祥非彼志祥)、胡智為(無球團)、
蔣砲、花花等等
所謂的戰力不扶,到底是如何定義的
是否係掌握了一刀斃命的證據才會開除?
還是權衡法則呢?
有沒有相關的判準
--
如題目
雖然我們不應該過度檢視球員的私人生活
小弟也不認同球員在下班後被媒體跟拍
但是回顧過去也可以發現有諸多案例涉及周刊拍到的桃色風波
有
志祥哥哥(此志祥非彼志祥)、胡智為(無球團)、
蔣砲、花花等等
所謂的戰力不扶,到底是如何定義的
是否係掌握了一刀斃命的證據才會開除?
還是權衡法則呢?
有沒有相關的判準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