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議,規則修正成,
挑戰次數一次,但挑戰成功不算挑戰次數。
意思就是你一場球只能挑戰失敗一次。
挑戰失敗後,就不能再挑戰。
挑戰失敗後,也不能再對判斷的判決有抗議行為。
違者一律驅逐出場。
就算是誤判,誰叫你自己之前挑戰失敗。你活該。
都當職業總教練了,挑戰與否就是一個精準的判斷。
你判斷失誤,那就是你的問題。
只有一次機會,挑戰失敗,你這場球就再也不能挑戰。
也不要用凹的,凹主審討論殺小的。
出來就驅逐出場就對了。
就算誤判也是你活該。
應該這樣修改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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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次數一次,但挑戰成功不算挑戰次數。
意思就是你一場球只能挑戰失敗一次。
挑戰失敗後,就不能再挑戰。
挑戰失敗後,也不能再對判斷的判決有抗議行為。
違者一律驅逐出場。
就算是誤判,誰叫你自己之前挑戰失敗。你活該。
都當職業總教練了,挑戰與否就是一個精準的判斷。
你判斷失誤,那就是你的問題。
只有一次機會,挑戰失敗,你這場球就再也不能挑戰。
也不要用凹的,凹主審討論殺小的。
出來就驅逐出場就對了。
就算誤判也是你活該。
應該這樣修改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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