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最後這個幾個play我來分享一下看法。
四十幾秒,領先一分,拖時間是對的。因對方的下一次進攻無論是落後一分或是三分甚至四分,基本上都會打快,如果用十秒去算,40-10-24(假設中華隊的下一波拖完24秒)=6s, 所以有機會他們會有兩波的進攻機會,雖然第二波很短。 所以四十秒那次拖時間是合理的。
而小四用切入的方式結束掉我也覺得是合理,因為這個時候若是以外線投籃的方式攻擊,很容易有長籃板出現,這樣很容易被對方快攻,殺到籃下攪一攪,在禁區出手,發生長籃板的可能性比較低。
唯一處理的不好的地方是他應該指揮讓當下禁區進攻或切入成功率較高的人來打最後一波,例如岱豪或劉錚。畢竟蘇翊傑那場買飯買的很鐵。
再來就是後來快攻的犯規。領先一分,理論上是不能犯規的,但不犯的話對方快攻就得分了,一般快攻要放槍的機率確實遠低於罰球不進的機率。所以那個犯規也算合理。
以上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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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幾秒,領先一分,拖時間是對的。因對方的下一次進攻無論是落後一分或是三分甚至四分,基本上都會打快,如果用十秒去算,40-10-24(假設中華隊的下一波拖完24秒)=6s, 所以有機會他們會有兩波的進攻機會,雖然第二波很短。 所以四十秒那次拖時間是合理的。
而小四用切入的方式結束掉我也覺得是合理,因為這個時候若是以外線投籃的方式攻擊,很容易有長籃板出現,這樣很容易被對方快攻,殺到籃下攪一攪,在禁區出手,發生長籃板的可能性比較低。
唯一處理的不好的地方是他應該指揮讓當下禁區進攻或切入成功率較高的人來打最後一波,例如岱豪或劉錚。畢竟蘇翊傑那場買飯買的很鐵。
再來就是後來快攻的犯規。領先一分,理論上是不能犯規的,但不犯的話對方快攻就得分了,一般快攻要放槍的機率確實遠低於罰球不進的機率。所以那個犯規也算合理。
以上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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