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物杯] - 壘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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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ndapig111 (熊貓)》之銘言:
: 我是這場比賽的主審,
: 列隊時已經有請雙方核對對方選手資格,
: 並於賽後告知書面申訴方法,
: 賽中不接受抗議也是只是依大會規則,
: 若是有規則上引用錯誤或是誤判,
: 歡迎指教,如屬實一定會道歉,
: 但,
: 針對A版友的文章,
: 裁判想黑掉這件事的話就不要打啦,裁判都被買了還打啥鬼??
: 因嚴重影響本人名譽,
: 請提出具體事證,
: 限48小時內將文章和推文修掉,並寄內信給我說明並道歉。


首先我先還原我的全文:

首先找到槍手後,由教練向裁判抗議

一定要把球員全部叫回休息區~~等他身分證明啦

反正是本人也不會怎樣,只是會被嫌白目而已~~XD

裁判想黑掉這件事的話就不要打啦,裁判都被買了還打啥鬼??





我的意思是指未來的比賽,所指的裁判也是未來會遇到的裁判

並不是指本次事件中的裁判

因為我表達能力的不足造成許多人的不愉快

在此本人對熱火壘球裁判團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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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Selena2009-12-16
你那句不管誰看都不會是你現在的解釋...請好好站內信和
修改推文比較要緊...要不然吃上官司就真的得不償失...
Quanna avatarQuanna2009-12-17
除非你是立委要不然類似影射話語少說一點...
John avatarJohn2009-12-22
其實我看到並沒有這樣的聯想阿...
John avatarJohn2009-12-23
我也覺得沒有這樣的聯想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