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自由球員規章限制
任一隊條文寫錯沒滾動有人要退休
這已經夠腦X 犯的錯夠大條了
今天又來個完全不是法律用語的
“百分之一半”!?
我在所有法條沒看過這種形容
我嚴重懷疑寫規章的人沒法律背景
而規章也沒公開
用膝蓋想也知道中職規章絕對漏洞百出
這會長不用負責嗎?
聯盟連個法律顧問都沒有?
百分之一半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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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一隊條文寫錯沒滾動有人要退休
這已經夠腦X 犯的錯夠大條了
今天又來個完全不是法律用語的
“百分之一半”!?
我在所有法條沒看過這種形容
我嚴重懷疑寫規章的人沒法律背景
而規章也沒公開
用膝蓋想也知道中職規章絕對漏洞百出
這會長不用負責嗎?
聯盟連個法律顧問都沒有?
百分之一半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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