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球隊、喜歡選手、喜歡歌手、喜歡偶像,都是這樣。
到了什麼時候,喜歡會無以為繼呢?
被喜歡的對象親自修理教訓是一種,
像是小戴對某人說「你可以不用看我比賽」,而且在限時動態公告周知。
被同樣喜歡那個對象,但更有組織的一群人集體排斥和否定,也是一種。
不管理由是什麼,甚至不需要理由,你就是不配支持同樣的對象,
你認真提出的意見被當成瘋話,被說成無病呻吟,
你每說一句話都被同樣幾個人挑釁。
就算這些人其實跟你一樣,不足以代表你喜歡的對象,
只剩一個人的時候,要堅持下去還是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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