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Lamigo居然還敢送件去聯盟審核
然後聯盟居然也跟著一起慢慢玩
聯盟和球隊從昨天就開始裝死到現在
我真的很想知道
一個曾經性侵小孩 挖自己姪女香瓜的人
(不好意思 不知道要怎麼比較文雅形容這件事)
聯盟是要考慮多久 還有要多考慮什麼東西
才會覺得這種人不適合來台灣打球?
然後Lamigo為什麼會覺得
請這種人來台灣打球完全沒有問題?
為什麼一個性侵小孩的人 可以拿簽證來台灣?
劉玠廷是不是嫌自家的球迷太多了?
補充一些資料
這是那個性侵犯的經紀公司
他的經紀人叫做 Dan Rosquete
https://www.lwarner.com/sports-management-our-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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