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hooooooo (刑事組之虎)》之銘言:
: 雖然說肇事的很過分
: 但直接公佈完整姓名
: 個人覺得這樣很不好@@
法院判了有罪之後公佈姓名本人覺得沒問題。
但問題是很多時候媒體公開姓名的時候,那個人還沒有被定罪,只是嫌犯,
甚至乎只是在偵訊(就是那個工程車司機)。
萬一後來案情翻轉了呢?
我是覺得只要還沒定罪的話就隨便公開姓名的話是有點問題。
--
: 雖然說肇事的很過分
: 但直接公佈完整姓名
: 個人覺得這樣很不好@@
法院判了有罪之後公佈姓名本人覺得沒問題。
但問題是很多時候媒體公開姓名的時候,那個人還沒有被定罪,只是嫌犯,
甚至乎只是在偵訊(就是那個工程車司機)。
萬一後來案情翻轉了呢?
我是覺得只要還沒定罪的話就隨便公開姓名的話是有點問題。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