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版規 - 武術 Martial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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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版規
在處分期間如有分身id發言 經查證屬實 永久水桶處分

建議改為
在處分期間若有分身id不當發言 違反版規或遭受檢舉 經查證屬實 永久水桶處分

我認為若非刻意鬧版 或是言之成理 遭受處分是很奇怪的事
且抹殺發言者合理發言的權利





其實這篇是向D大致敬的
對於您在我文中的推文 雖然"有點道理"(版主言) 但遭受水桶一事
我深感抱歉
並認為我有道義上之責任(列維納斯:response與responsibility有關係)
於情與理我提出此建議 於法我應該不需要回XD
但由於這兩天要趕文獻探討 無法在第一時間提出建議 還望海涵
不過您即使原諒我了 我也聽不到您的發言了(默哀..)

此其一

其二
建議版主接受檢舉信 應說明理由
例如 幾位板友論述發言與武術有關 並舉證敘述
認為無關者應反駁其論點 不應鄉愿






如果還看不懂的
我昨天夢到一個笑話 分享給大家


(第一屆華山論劍嘴砲研討會上)

發表人:大家討論討論 盡量提看法沒關係
風輕揚:無招勝有招 ..
....
......
另狐衝:一行文.............. 你自宮吧..

另狐充:這殺小 無招? 看不出與武學有關

另狐憧:分身..

主持人:原本覺得有點道理 經查證為風清揚之分身 永久水桶不送..


別再來了...


(這笑話和武術有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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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Olivia2008-09-08
如果你有去查公告 你會發現他之前已經做過水桶後開分身
發言 才被永久水桶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8-09-08
不是因為你而被永久水桶
Carol avatarCarol2008-09-12
#17uDpEEn#17vfeYIB 兩篇 不必為此感到抱歉
John avatarJohn2008-09-15
贊成jdemon兄的意見,且本來就是因為一開始行為不當才被處分
Edith avatarEdith2008-09-19
被處分人有忍受處分的義務..並無"過度剝奪其發言權"之情事
Belly avatarBelly2008-09-20
版主也表示"可循正當途徑假釋" 因此根本沒必要為此修改版規
Lucy avatarLucy2008-09-23
如果開分身可...那其他板規不就要全部改?
Jacob avatarJacob2008-09-27
這個...... ptt其他版 都是這樣規定......
Yedda avatarYedda2008-10-01
我有查啊..大家都喜歡假設別人搞不懂狀況嗎? @@
Jake avatarJake2008-10-04
知而言,那就是故意的..恩..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