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比賽時遇到一個Play,讓兩方在場上小爭執了一下。
情形是三壘跑者要跑本壘,捕手離開去接傳偏的回傳球。
接到球之後往本壘踏過去時跑者還有一兩步才會到達,
可是捕手在完成接球踏壘動作後停不太下來。
兩方在本壘有一點小擦撞,跑者撞到捕手的手,球漏了出來。
主審判Out,不過進攻方出來抗議,防守方也出來辯。
進攻方認為捕手踏壘後想要去tag跑者,結果這個"多餘"的動作造成漏球。
應該是Safe。
我在本壘後方(大會人員)看到的是捕手停不太下來,被撞到後球掉了出來。
覺得應該算是踏壘出局後的另一個動作,兩者是分開的。
大家覺得應該怎麼判呢?
--
All Comments